首页 > 就医指南 > 出院须知
出院须知

  1、出院当日请在病房等候,接到办理出院手续通知后,请您携带所有预交金收据,到住院处办理结算。医保病人补足自付及自费部分费用后再正式办理出院手续。如医保系统查出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患者,出院时需交齐全额住院费后才可办理出院。
  2
、结算时,现金当面点清;如支票、汇票有余款,将通过银行转回。
  3
、公费医疗、大病统筹病人办完手续后,可在住院处直接打印住院费清单及盖章。
  4
、办完结算手续后,请凭出院证到住院处退被褥押金。
  5
、有出院带药,请持领药单到门诊一楼药房领取药物。
  6
、其它未尽事宜,以医院解释为准。




[1]





 
苏桂有大夫
王兴国大夫
吕 磊大夫
王 军大夫
王公奇大夫
首页 | 医院概况 | 专家团队 | 典型病例 | 科研成果 | 特色创新 | 对外交流 | 就医指南 | 健康教育 | 患者留言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07 北京骨髓炎医院
详细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踩河新村513号(软件管理学院东侧) 邮编:102206  E-mail:bco2008@yahoo.com.cn
全国免费咨询热线:400-680-8199 400-676-3200 010-69735557 传 真:010-80762865
技术支持:   京ICP备0506924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