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病人就医需知: 医保患者朋友们,为方便您在我院就诊,请您注意以下事项: 1.当您在我院门诊就诊、挂号时,请务必出示您的医保手册。第一次就诊交挂号费的同时注册ID号。如需住院,本人需持医保手册办理入院手续,手册的有效起始期应早于本次入院日期。 2.再次就诊时,请出示ID号。 3.医生根据病情给医保病人用药,严格执行北京市医保中心的规定。 4.当你需要自费药时,医生将用白色处方开药,交现金不予报销。 5.请您将处方底方,检查单底方及收费发票妥善保存,年底回原单位按规定审核报销时备用。 6.病人医保手册所选的定点医院名单中如没有"北京骨髓炎医院"也可以在我院使用医保手册,因我院是专科医院不受限制。 7.如通过电话在北京市医保结算系统查询结果为“不能享受医保待遇”时,不享受医保待遇。 8.医保病人入院,根据有关医保政策,需预交初次押金。 9.住院期间,如病人自费项目金额与按比例自付金额之和超出了交纳的押金金额,需随时续交押金。